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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3 浏览量: 作者: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培育生源,保持成人高等教育规模稳步增长

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是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与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距离。为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全省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扩大成人高等教育资源覆盖面,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生源业余性、地域性、岗位性、选择性特点认真发动生源,深入细致地分析生源结构,大力培育生源群,确保我省成人高等教育规模稳步增长。

二、规范办学,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

(一)规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工作

各高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的意见》(教高〔19992号)、《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等文件规定。

1.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可以举办函授、夜大学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学校可以举办函授、夜大学专科教育。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进行招生。

2. 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可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中已开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招生。

3. 举办函授教育,可在校本部、校外教学点、函授辅导站开展面授教学工作。举办业余形式教育不得安排异地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4 . 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脱产学习形式计划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合理确定。

5. 本科高校可安排高中起点升本科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高中起点本科办学规模,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成人本科计划的15 %

6.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须经教育部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后审批,且只允许招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高等学校不得以联合办学形式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职(专科)以上层次的医学类专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

7.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和外语类专业函授形式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备案。

8.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按照公布的课表授课,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考试、考核,严明考试纪律。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厅〔20161号)精神,国务院决定取消高等学校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审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事项一律不得继续开展行政审批。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由高校自主设立、管理。

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办学监控体系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认真履行主办高校职责,完善由高校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协同管理的机制,加强对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办学的管理。依照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条件,自行选择依托建设单位设立校外教学点。高校应将校外教学点的设立、撤销等信息及时在本校门户网站公布。切实加强对函授辅导站、校外教学点的教学、招生、收费和办学行为的管理,定期对函授辅导站、校外教学点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函授辅导站、校外教学点依法按章办学。加大办学的督查监管力度,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生源,严禁进行先上车后买票、成人高校学历套读等违规招生。严禁转移、下放办学权、招生权,严禁违规校外办学。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高度重视成人高等教育规模化跨省异地报考、违规设立函授辅导站和校外教学点给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办学秩序带来的潜在威胁和对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所属高校和行政区域内各类校外教学点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特别是对招生计划、办学形式以及招生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对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各类校外教学点违规办学行为,第一时间向设置校外教学点的主办高校反馈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开展校外办学情况的抽查,对违规设立教学点、违规招生办学、招生管理不善、办学秩序混乱、教学管理不严、管理工作薄弱的主办高校,建立招生、办学秩序不良记录档案进行通报,并予以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编报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工作

(一)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以及已开设相关普通本、专科专业且各项办学条件合格的普通高校,可按有关规定申报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请各高校认真填写《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2),于414日前报我厅。

(二)为规范填报相关表格,快捷进行汇总统计,各高校请将相关表格纸质版填写邮寄到我厅的同时,同步填写到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xxpt.gdedu.gov.cn,请使用IE兼容模式),各校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部门账号为10位学校代码+cg(如:华南师范大学为4144010574cg),初始密码为111111,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

 

附件:1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2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742

 

(联系人:魏天翔,联系电话:020-37627750,传真:020-37627474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